时间:2010-07-08ICP网站备案新流程通知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工信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2010年6月20日至2010年7月5日期间,根据工信部通知,暂停办理网站备案变更申请,只允许进行全新备案的客户提交备案申请。若您的信息之前已经提交过备案,请在7月5日后再进行备案变更,否则提交的信息将会被退回。(是否已备案查询方式:访问www.miibeian.gov.cn ->“公共查询”-> 查询“主体”及“域名”,查看是否有记录)。 7月5日之后,需办理备案变更添加的用户,需带上当面核验资料(并提供备案号和备案密码)到我司当面核验点办理真实性核验,通过核验后变更才能生效。
真实性当面核验流程,您需根据要求到我司核验点进行真实性当面核验。 目前尚有一些城市的核验点正在筹备当中,一旦开放我司会及时在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2010年6月20日至2010年7月5日期间,根据工信部通知,暂停办理网站备案变更申请,只允许进行全新备案的客户提交备案申请。若您的信息之前已经提交过备案,请在7月5日后再进行备案变更,否则提交的信息将会被退回。(是否已备案查询方式:访问www.miibeian.gov.cn ->“公共查询”-> 查询“主体”及“域名”,查看是否有记录)。 7月5日之后,需办理备案变更添加的用户,需带上当面核验资料(并提供备案号和备案密码)到我司当面核验点办理真实性核验,通过核验后变更才能生效。
真实性当面核验流程,您需根据要求到我司核验点进行真实性当面核验。 目前尚有一些城市的核验点正在筹备当中,一旦开放我司会及时在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