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1-15淘宝打击信用炒作第二步:扩至外部炒作网站
淘宝网对炒信产业链再掀打黑风暴——11月9日,淘宝网公告称,刷信用的黑色产业链严重挑战了传统道德底线,淘宝网将竭尽所能遏制这一丑恶的畸形行业,这 也是淘宝网继今年年初推出监控网店炒信的2代“安全稽查监控系统”以及首推“诚信自查系统”后,打击炒信的第二个步骤——将网络打黑风暴刮到外部炒信网站,力图从源头上扼杀炒信这条黑色产业链。淘宝网表示,目前炒作信用虽属极个别现象,但其本质信用炒作是我国网络零售业诞生以来,第一次全行业同时面对的、伤及行业根本的敌人。
事实上,淘宝网和淘宝卖家的快速成长正说明了诚信是淘宝网和淘宝卖家恪守诚信的原则,正是这一原则帮助了广大的淘宝卖家在这场电子商务大潮中脱颖而出,赢得了市场,赢得了消费者。而那些所谓利用信用炒作来积累自己的所谓“信用”的人,只是个别的,而广大的诚信卖家绝对不允许此现象长期存在,并借此来窃取卖家们的辛勤劳动成果。
淘宝网表示,在年初推行针对网店的的稽查系统时,就已注意到,炒信已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源头在炒信的网站。这些网站利用网店急于提高信誉度的迫切心情,帮助其炒作虚假信用,其中还不乏利用炒信之名诈骗、勒索网店钱财的情况。经历一段时间的调查摸底,淘宝网已经掌握了相当炒作信用网站的违法证据,将协同各地公安、工商部门对这些黑色产业链一一打击。
在宣布将联合有关部门下重拳整治的同时,淘宝也再一次警告涉及炒信参与者放弃侥幸心理,整个社会的诚信机制是大势所趋,“诚信有市场,不诚信没希望。淘宝网将给每个诚信经营的淘宝店主提供不断完善广阔的空间,淘宝网将持续的高强度打击炒信的一丁点空间。”淘宝再一次强调,“淘宝网可以不存在,但炒作信用的产业一定不能存在。”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樊表示:“炒作信用的网店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欺诈行为,所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专门从事信用炒作的公司或个人要承担帮助侵权的连带责任,同样因为所获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会构成刑事诈骗。”“如果卖家在信用上作弊,就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消费者的嫌疑。”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认为。
淘宝网方面表示,打击炒作信用黑色产业链,就是捍卫合法经营商家的权利。上亿的淘宝用户在淘宝上辛勤耕耘,诚信经营,淘宝网和淘宝卖家的快速成长真正说明了诚信是淘宝网和淘宝卖家恪守诚信的原则,正是诚信这一原则帮助了广大的淘宝卖家在这场电子商务大潮中脱颖而出,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和信赖。黑色产业链以投机取巧手段制造虚假信用,就相当于诚信经营者身上的吸血虫,通过窃取诚信经营者的财富获得不当利益。淘宝一定会把他们揪出来。
事实上,淘宝网和淘宝卖家的快速成长正说明了诚信是淘宝网和淘宝卖家恪守诚信的原则,正是这一原则帮助了广大的淘宝卖家在这场电子商务大潮中脱颖而出,赢得了市场,赢得了消费者。而那些所谓利用信用炒作来积累自己的所谓“信用”的人,只是个别的,而广大的诚信卖家绝对不允许此现象长期存在,并借此来窃取卖家们的辛勤劳动成果。
淘宝网表示,在年初推行针对网店的的稽查系统时,就已注意到,炒信已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源头在炒信的网站。这些网站利用网店急于提高信誉度的迫切心情,帮助其炒作虚假信用,其中还不乏利用炒信之名诈骗、勒索网店钱财的情况。经历一段时间的调查摸底,淘宝网已经掌握了相当炒作信用网站的违法证据,将协同各地公安、工商部门对这些黑色产业链一一打击。
在宣布将联合有关部门下重拳整治的同时,淘宝也再一次警告涉及炒信参与者放弃侥幸心理,整个社会的诚信机制是大势所趋,“诚信有市场,不诚信没希望。淘宝网将给每个诚信经营的淘宝店主提供不断完善广阔的空间,淘宝网将持续的高强度打击炒信的一丁点空间。”淘宝再一次强调,“淘宝网可以不存在,但炒作信用的产业一定不能存在。”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樊表示:“炒作信用的网店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欺诈行为,所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专门从事信用炒作的公司或个人要承担帮助侵权的连带责任,同样因为所获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会构成刑事诈骗。”“如果卖家在信用上作弊,就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消费者的嫌疑。”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认为。
淘宝网方面表示,打击炒作信用黑色产业链,就是捍卫合法经营商家的权利。上亿的淘宝用户在淘宝上辛勤耕耘,诚信经营,淘宝网和淘宝卖家的快速成长真正说明了诚信是淘宝网和淘宝卖家恪守诚信的原则,正是诚信这一原则帮助了广大的淘宝卖家在这场电子商务大潮中脱颖而出,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和信赖。黑色产业链以投机取巧手段制造虚假信用,就相当于诚信经营者身上的吸血虫,通过窃取诚信经营者的财富获得不当利益。淘宝一定会把他们揪出来。